应收票据的贴现会计处理
应收票据的贴现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通过背书手续,请银行按贴现率从票据价值中扣取贴现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的贴息后,以余额兑付给持票人。是融通资金的一种信贷形式。背书的应收票据是此项借款的担保品。票据价值就是票据的到期值,不带息票据为票据的面值,带息票据为票据到期的本利和金额。用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持票人必须在票据上“背书”。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收到金额之间的差额,叫贴息或贴现息,通常记作财务费用。
贴息的数额根据票据的到期值按贴现率及贴现期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贴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票据实收金额=票据到期值-贴息
持票人在票据背书后,如出票人到期拒付,背书人有代偿的责任。就背书人来说,是一项可能发生的负债。在会计上称为“或有负债”。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或有负债,应在补充资料中加以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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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息应付票据应根据票据的存续期间和票面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并相应增加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但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时不再计提利息。
2、不带息应付票据的会计处理要点
(1)应付票据贴现指企业通过签发票据凭以向银行办理短期性质的贴现借款。企业签发的据以向银行办理贴现借款的票据一般为不带息票据。
(2)应付票据贴现的计算。
(3)不带息应付票据与利息。
不带息应付票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带息,而实际上已将利息包含在面值之内,表现为隐含利息。不带息应付票据隐含利息一般按照市场利率计算。
(4)我国会计实务中对不带息应付票据中所隐含的利息不单独核算,而将其视为不带息,按面值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