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怎么行使票据追索权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2: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商业票据怎么行使票据追索权?主要介绍如下:

  一、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

  二、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

  票据的关系人有: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兑人(ACCEPTOR)、参加承兑人 (ACCEPTORFORHONOUR)、背书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善意持票人(BONAFIDEHOLDER)、保证人 (GUARANTOR)。

  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

  付款人(DRAWEE):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

  收款人(PAYEE):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

  承兑人(ACCEPTOR):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背书人(ENDORSER):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

  持票人(HOLDER):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

  保证人(GUARANTOR):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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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的特点:
法律分析: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5-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 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 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法律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十三条 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 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四条 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第十五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结算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兑付等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第十六条 交易商协会应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
西安承兑汇票办理流程
商业承兑汇票申请条件是:1、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之间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且能提供相应凭证;2、在法定承兑期限内;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