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领养特殊孩子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1、领养的孩子是弃婴,或者被遗弃的儿童时,
想要领养孩子的人应当提交本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
2、如果领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儿童,领养人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