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给你提供帮助。

  依据证券法第12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首先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即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公司章程;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签订承销协议;应当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等。此外,还要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但要经国务院批准。

  证券法第12条同时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发起人协议;

  (3)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4)招股说明书;

  (5)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6)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此外,依据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上规定是对公司尚未成立时,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限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你是要做什么的呢
注册公司具备什么条件
拿身份证去领表,签写即可,没什么要求。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自己注册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 1、有股东,股东认缴或实缴出资额;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去工商局核名,申请设立登记; 4、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竣工验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请问个人注册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要多少费用?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收取。    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下同),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一百元。  
要具备什么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迁户口: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在迁入地有房;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 3、引进人才:有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4、亲属投靠; 5、高校毕业生。
你好,我想问一下技术股如何分红,占公司技术股的15%
一般地说来,股东分红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你好,我询股权纠纷,关于我和另一个股东的利益纠纷
发生股权争议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既然是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 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 (二)调解。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 (四)诉讼。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官司”。
没有出资的股东 用出资偿还股份比例的债务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