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人是谁

更新时间:2018-05-24 14:03: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知道,一公司破产清算的,清算人由法院指定,那么,合伙企业经营遇到困境,难以继续维持的,也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那么, 合伙企业清算人是谁?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整理,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知:

  1、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可以由合伙人担任。

  2、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如果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清算之责任承担:

  1、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对于合伙企业里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者来说,破产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4、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知识延伸阅读: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以上便是合伙企业清算人的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合营企业是合伙企业吗
您好。合营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有区别的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1、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2、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等等
合伙企业是法人组织吗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不属于法人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合伙企业代表签合同的是谁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个人合伙企业以谁为被告
个体工商户起诉以谁为被告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应当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列为被告; 2、如果个体工商户有字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的字号为被告,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3、如果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应当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
合伙企业欠款 谁是被告
合伙债务诉讼应该按下列标准来确定被告: 1、一般债权人可以直接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2、若合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债务承担、退伙等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应将起诉的一方或多方作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余的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
合伙企业清算人可以由合伙人吗
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合伙企业是合伙人自负盈亏吗
首先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否则,合伙人是自负盈亏的。
监视居住到期多久会通知当事人?不通知怎么办?
你好,监视居住到期后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怎样处理,还是需要看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被监视居住人的表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