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制度。
一般认为,直接代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代理人所为之行为,应该是适于代理之行为,专属于身份上的行为,例如结婚、遗嘱等行为,不得代理。
第二,代理人所为之行为,一般限于法律行为,也可以包括准法律行为,但不能是事实行为。
第三,代理人行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为之。
第四,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