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13-05-16 10:19: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时,双方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订立的书面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作品的名称;

  二、 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 转让价金;

  四、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只能行使合同明确约定的权利,未作许可或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受让人不得使用。

  对于合同引起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对转让双方因权利转让未采取书面形式产生纠纷案件的处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该合同成立。”该法还规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人民法院依合同法的规定审查,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未生效产生的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件,认定著作权转让合同成立,双方应依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技术服务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
你好,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进行
著作权相关合同问题
一般可以代写合同,委托律师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词曲著作财产权转让都包含什么
你好,著作权的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严格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转让则发生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著作权被许可使用人必须依赖于许可人权利的存在才能对抗第三人,著作权受让人则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著作权对抗第三人的侵犯。
知识产权包含有哪些内容
要看那一种知识产权,如专利权,个人的有署名权;个人的知识产权有时与身份、人格等相关联。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著作权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这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中国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究竟为多少年
我国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 1、自然人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法人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甘肃修建房子诉讼程序怎么规定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用别人的歌曲做视频侵权吗
法律分析:侵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在想要使用别人的歌曲版权的时候,首先是要得到版权人的授权,未经授权使用别人的音乐制作视频并且进行广泛的传播的,就要负侵权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如何联系张彦华律师
你好,是什么类型的案子
黄南找律师咨询
1、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要看伤情,如果是重伤,则是公诉案件,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对方可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刑事
北碚区专业律师咨询
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行业的人律师(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