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要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否则,就算是真的有理也无法打赢官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按照劳动部的有关解释,“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