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按照《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规定》第5条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路费的承担为: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