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能否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更新时间:2013-05-16 10:18: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或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可以依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民间的借贷是被允许的。《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作为合法的债权,同样可以设定担保。

  3、民间借贷的一个特点是借款合同不象金融机构那样规范,在利率、借款期限等主要条款上往往约定不明,造成主合同纠纷较多。由于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随之无效。

  4、民间借贷的合同纠纷主要是利率和期限问题。但是,利率问题一般不会对主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5、民间借贷的利率允许高于银行的同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所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在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内,即便超过这一界限,一般也不因此而影响合同的合法性,只是不保护超过部分的利息。借款期限问题一般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也可按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关于“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要求返还”的规定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所设定的抵押,登记机关应注意的是一些非法的金融活动。在难以判定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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