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贷款人分为哪些贷款合同

更新时间:2013-05-16 10:16: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按贷款人的不同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 委托贷款指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国有独资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有哪些
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我国《担保法》第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抵押担保合同的主合同为哪些
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我国《担保法》第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担保公司 债权人哪些合同
债权担保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范围限定,即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2、从属性性,即债权担保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等债权担保合同的其他特征。
房贷放款后还有什么合同要签的吗
您好,看合同什么内容
贷款的合同
你好,具体要根据贷款仅额,贷款原油,贷款事项,贷款双方当事人信息,利息及还款方式等具体进行约定。公司与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贷款又有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具体详情方便沟通吗?
咨询一下用土地流转合同可以贷款吗
你好,具体的流转合同是一手还是二手,具体涉及哪双方利益,可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吗
银行把贷款合同弄丢了有什么责任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1、可以携带身份证去银行补办;2、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3、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才能再次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按照贷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
您好,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两大类。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
但是他没有给我在驾校报名,然后当时还签了一个合同,现在没有报名呢我想退费他又说要扣钱
当然,除了法律途径外,你还可以尝试与驾校协商解决。首先,与驾校教练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和扣费标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驾校的上级机构或相关部门投诉,如道路运输
合同纠纷要多久才能结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内各种仲裁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仲裁的审理时限,只对作出裁决书的期限作了规定。涉及各领域的仲裁法中没有规定作出裁决书期限的,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地在制定仲裁规则中给予明确。 列下分别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劳动纠纷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结案期限: 1.法律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你好,合同的甲方乙方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从法律角度看,合同的甲方乙方不能是同一个人。处理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确保合同中甲方和乙方为不同的实体或个人;二是如果确实存在需要同一人承担不同角色的情况,可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