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或者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的;
3.妨碍生产或者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4.占用绿地遮挡绿化景观,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城市绿化设施的;
5.利用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
6.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7.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控制地带;
8.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控制地带、风景名胜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9.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
10.设置于建筑物顶部(含裙楼)的商业广告设施;
11.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
12.已超过审批期限的;
13.未进行安全检测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