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可以有什么样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8-07-27 16:2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虽然现代社会一直倡导男女平等,但是由于女性职工需要经历妊娠期,分娩期以及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很多时候还是会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例如很多女职工都有在孕期被辞退的经历,那么女职工孕期遭辞退如何赔偿大家是不是都有所了解呢,下面找法网来做详细介绍。

  女职工孕期遭辞退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资料就是关于女职工孕期遭辞退如何赔偿,其实我国的法律在很多方面对女职工都有特殊的保护,在此也希望广大女性朋友可以多阅读相关的资料,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这类的问题,也欢迎来我们找法网的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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