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18-07-05 14:52: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知道,员工与所在单位发生争议的,因为仲裁前置,所以要走劳动仲裁程序处理。不过,一般法院起诉有诉讼时效约束,劳动仲裁也是如此,要受仲裁期限限制,那么,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是: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仲裁时效是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那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对仲裁时效为60天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即丧失了胜诉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以上便是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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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应聘一个电话客服不知道是不是违法的
您好,您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
没有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辞职老板说要提前20天,然后我现在要走,他说要冻结工资
当然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反应。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部门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