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更新时间:2013-05-16 10:14: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国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要求征收土地。国家征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即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时,才可以征收土地。在其他情况下,国家不可随便征收土地。

  至于什么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征收土地审批手续,能够批准征地的只有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对于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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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是什么意思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征收批复了代表什么
是需要批复的,但是因为土地性质不同,有权批准的机关是不同的。如果是集体土地,则需要市政府以上批;如果是国有土地则区县一级政府就有权批准发布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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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有以下区别:土地征用没有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有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征收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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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咨询一下土地征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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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土地征收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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