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为:
1、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50%
2、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40%
3、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备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如工伤复发,确需治疗,享受本共同项目中除定残后的护理费用外的其他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