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政策条文,通过司法判决、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这意味着,可以不执行限购政策。
于是很多人想采用假赠真卖的方式来规避税款和限购令,这样做对买方来说存在以下几种风险:1.可能会导致赠与合同无效。一旦出现纠纷,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2.对买家来说,如何约定付款方式,这是一个难题,因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家已经支付了定金,对出售方也没有约束力;3.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收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要求原主人赔偿。
但是在北京地区,赠与这条路子也被堵上了。在北京,继承可以正常办理,不执行限购。但赠与则暂时视同房屋交易,执行限购政策,被赠与必须符合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同时,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过户,也属于房屋过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