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解除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3-05-16 10:1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申请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提出与劳动单位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吗?

  总的来说,在受到工伤后,劳动者有权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在此间,无论劳动者去或留,都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一、工伤职工要求留用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甚至疑似职业病而在诊断留医观察的,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认定为非法解雇,要作出经济赔偿。

  所以,如果工伤员工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实在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而具体的津贴标准则视职工的伤残程度而定。

  二、工伤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需给付补助金

  经伤残认定后的工伤职工如果要求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36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以上提到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工伤劳动者在经过工伤认定后,鉴定为五到十级伤残才有权提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后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一、受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1、受工伤应该得到以下赔偿: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
工伤是不是一定会获得赔偿
确定工伤后,可以凭借司法鉴定的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建筑公司解决工伤误工赔偿后,是否还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你好,具体要看建筑公司是否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解除,则没有赔偿金一说。
三年前的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吗?
造成一般工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因工伤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吗
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向公司索赔。
2001年出的工伤,现在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获得赔偿吗
如果认定工伤,有伤残等级,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工伤期间辞职能获得工伤理赔吗?
这个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的
葫芦岛五级工伤赔偿期限多久
获得工伤赔偿的期限一般要半年到一年左右。其中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三十日内,职工一方是一年之内;而社保局或劳动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之内,之后即
假如你在工作中有腰椎间盘突出症,你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您好:颈椎病和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职业病要申请鉴定。如果不属于职业病,您又主动辞职,就不能要求企业赔偿。如果经鉴定属于职业病则可以要求企业赔偿
司法局能做工伤鉴定吗
劳动法规定的工伤鉴定办理程序为: 1、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可工由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2、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1973年3月16日生,女,到了退休年龄但没有办理退休,也没有退休金这样要怎样解决?
退休人员工伤处理如下:1、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番禺十级工伤公司怎么赔偿?
根据你的本人工资等情况索赔
你好,超过60岁的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法律分析: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能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待遇中单位承担的是什么
1、单位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的具体待遇:按照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我在I地肋骨骨折,现在包工头不管,我的物工工资不给
法律分析:工伤老板不给钱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那天开始一年之内进行申请。如果受伤被认定为是因工受伤,拿到有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