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性生育权和生殖健康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3-05-16 09:52: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男女双方虽为共同的、缺一不可的生育主体,但是,鉴于女方在生育中的作用和贡献,法律对生育权的保护应向女性倾斜。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对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等有以下3款规定:

  (1)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里所说的国家有关规定,是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关生育调节的具体规定,即鼓励公民适当地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有关生育节制的规定可以适当放宽。法律规定妇女既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夫妻间在生育或不生育的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时,应当优先考虑和尊重女方的意见。

  (2)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应当指出的是,实行计划生育应以预防为主、避孕为主,人工中止妊娠只是必要的补救措施。保障妇女的健康和安全,是保障妇女生育权的必然要求。

  (3)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这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补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这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具体办法,详见我国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广东省深圳市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好,您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
女性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您好!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律对怀孕妇女有哪些规定
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规定的传染病有哪些
传染病的类别法律有以下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
法律如何保护男性的生育权
生育权的内容: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和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接受节育手术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和孕产妇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她们的生殖健康水平。
如果离异,女性有哪些给男性的
你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17岁的孩子被大人殴打,该怎么办?
孩子权益遭到侵害的维权方式如下: (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 (2)向当地民政部门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 (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 (4)在受到侵害时,应当注意人证、物证、鉴定结论的收集和保存,以备将来追究对方责任或者诉讼时获取有利地位。
我家孩子15岁,现在在医院里,怎么处理他俩呢
孩子权益遭到侵害的维权方式如下: (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 (2)向当地民政部门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 (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 (4)在受到侵害时,应当注意人证、物证、鉴定结论的收集和保存,以备将来追究对方责任或者诉讼时获取有利地位。
孩子14岁,这样被打的孩子会留案底吗?会影响他的以后吗?
儿童权益遭到侵害的维权方式如下: (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 (2)向当地民政部门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 (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 (4)在受到侵害时,应当注意人证、物证、鉴定结论的收集和保存,以备将来追究对方责任或者诉讼时获取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