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更新时间:2018-06-22 11:07: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那么,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

  根据<<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乙方调派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_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按_____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____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一次计收。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提交___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签章)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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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法律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内容如下: 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运输的货物方式为海上运输;运输的地点、日期; 2、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装卸责任和方法;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计算方案; 3、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款;合同协议的份数;托运人、承运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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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内容如下: 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运输的货物方式为海上运输;运输的地点、日期; 2、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装卸责任和方法;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计算方案; 3、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款;合同协议的份数;托运人、承运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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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保险人对上述费用都负责赔偿,但以总和不超过货物险保险金额为限。  货物运输险涉及的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 B.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主要责任的区别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的合同变更、解除权,但对变更、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指具有独占地位以及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故除合同法外,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应当遵循普通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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