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如何区分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8: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在于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1)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①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② 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④ 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2001年12月24日颁发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

  ①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法律教育网原创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②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③ 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证,若补办结婚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 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3) 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效力。

  ① 构成事实婚姻的,一切后果与事实婚姻相同。

  ② 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非法同居怎么认定为事实婚姻
非法同居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除外。但非法同居,很可能构成重婚罪。
同居几年以上算事实婚姻
你好,提供以下解答供你参考。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没登记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
同居多少年都不算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不是按照同居的年限,与同居多少年无关,成为合法夫妻只能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但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则可以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应当算合法夫妻关系。 除这种情况外双方不办理结婚登记不算合法夫妻。
事实婚姻是如何界定的
您好; 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在此之后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
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被定罪,非法同居如何陪伴对方的精神赔偿。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怎么区分重婚与非法同居?什么是重婚什么是非法同居?
您好,请问您是遇到相关问题了吗?您的情况建议您求助律师介入维权,具体问题建议您来咨询,电话咨询不会收取您的费用,主要用于了解案情和给出建议,您可以放心咨询,希望可以帮助您。
非法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您好,何为非法同居关系,其一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二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②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③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请问未婚同居的主体是指什么如何区分非法同居和未婚同居还有就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麻烦了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感情破裂建议你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你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你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我父母的房子拆了,我在这儿的户口是我的
先进行调解。产权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妻子的姐姐算不算我的直系亲属啊?
法律分析: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直系姻亲:配偶的直系血亲。对于亲兄弟姐妹则不属于直系亲属。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儿子没有结婚差银行钱,会查封父母的房产吗
法律分析:未婚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与父母无关的,一般不会与赔偿案有牵连,法院一般不能查封的 没有牵连,法院无权查封! 得看案件的原因和性质。 一般不会查封。 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爸爸死了我妈找了一个一直来我家,我无法接受,是否违法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亲子鉴定,争取抚养权
你好我这边是有婚姻问题的咨询
法律分析:想要离婚的话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的话,需要你们两人达成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协议,然后带着协议、身
引产以后男方不愿意支付引产以后的费用及营养费,怎么办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儿媳妇的房子有权赶走公婆吗?
一、公婆有权赶儿媳出门吗1、公婆是否有权赶儿媳出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儿子和儿媳住在婆婆家里,婆婆对房子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所以婆婆把媳妇赶出门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