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8: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 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但是,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同居分手共同所财产如何分配,并且没有共同的子女
1、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等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取得的合法财产,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2、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的,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割;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则平均分割;如果无法查明的,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并咨询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后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同居期间财产 司法解释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的子女与财产问题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离婚后仍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你好,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谁所有归谁处理
未同居未重婚,诉讼小孩和财产如何分配
这种情况一般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男女双方未婚生子女一对,所生子女及同居后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你好,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同居在一起,要分情况处理:(1)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即同居在一起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亲友都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般属于事实婚姻。要结束这样的关系,需要参照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离婚。鉴于现实中几乎所有婚姻登记机关都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2)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在一起,无论生活时间有多长,是否生儿育女,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双方可以协议分手,也可以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非婚生子女参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和我联系,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为您详细指导一下。
离婚后申请无效婚姻可不可以,有没有法律规定
离婚后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基于自愿,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即离婚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为离异。而婚姻无效是指因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导致双方婚姻关系不合法的情形。 即婚姻无效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为未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你坠入爱河时,你能把平板电脑和手机送回来吗?
恋爱期间送的手机不可以要回。这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可撤销。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我父母离婚了,我爷爷还属于我的直系亲属吗?
老公的爷爷算直系亲属。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nbsp;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nbsp;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想通过你们平台帮我找一下我儿子?
儿子的年龄不受父亲年龄的影响和限制,无法单纯通过父亲的年龄判断出儿子的年龄。 可以搜集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请问我爷爷的弟弟的女儿的老公算不算我政审三代范围内的哦
政审三代指爷爷辈,父母辈,兄弟姐妹,配偶辈等,一般审查两代以内近亲,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政审的具体
跟弟媳有口舌之争怎么处理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如构成轻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父母不让我上学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或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
单身儿子上了亲妈妈怎么办
您好!留存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