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妻子患有精神病,会给丈夫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之处,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丈夫在迎娶妻子时明知道妻子有精神病。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可以提离婚吗?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凡属这种情形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妻子患有精神病,婚后丈夫为患病妻子的监护人。那么,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妻子的病久治不愈,丈夫想改变这种非正常的家庭生活,可以与妻子之前的监护人或亲人,协商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根据《婚姻法》规定,感情破裂。但丈夫需到医院给妻子检查,开具患有精神病诊断证明。之后起诉法院,以便法院为患病者安排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