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不可赠与。待完成了公房上市手续,则视同商品房,可以依法赠与,手续等同商品房赠与手续。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