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3: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处理:

  1、赔偿医药治疗费,一般应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单据为凭;没有转院证明或应经医务等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及擅自购买药品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的,其费用可不予赔偿。

  2、需送医院抢救或必须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其必要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责令侵害人承担。

  3、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按治疗医院出具的假条或法医鉴定,并参照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按受害人工资或实际收入数额计算。

  4、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原则上应以当地个体同行业、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为准。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外,也应责令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5、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奖金一般可计算在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一个临时工的工资为限。

  6、侵害他人身体致残的,责令其赔偿的生活补助费用,一般不应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7、受害人因伤害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赔偿受害人损失外,还应责令侵害人酌情支付靠受害人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8、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死者生前实际负有扶养义务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要求支付部分生活费的,应责令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9、对因伤致残而影响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补助费,因致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以及对死亡人生前扶养的人的生活补助费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侵害人的实际经济能力,酌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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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您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看伤残等级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现统一执行了吗
你好,这个要看你是那个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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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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