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想必大家已经不太陌生,那么,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您是否清楚?下面找法网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吧。
一、厦门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
在交易过程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有: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有: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以上就是关于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你。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遇到了纠纷,应该要及时请找法网律师从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