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3: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如果只是出现意外事件、作业人员过失行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发生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管理上严格措施,或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如果是作业人员因施工以外的原因,如职工殴斗造成人身伤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应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处理。引起损害发生的有关物件主要指工程倒塌、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以及其他意外情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你好,具体受伤是否严重,可以详细咨询我。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地赔偿项目较多,可以具体沟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你好 协商不了可以走法律程序的
电力设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您好!以实际损失为限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主要责任认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发包方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受害者因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以及误工费,致人死伤的相应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2、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责任比例和交通事故理赔标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果就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上述的赔偿费用也需要受害人一方先行自己计算,法院是不会帮着计算的。受害人一方提出要求后,法院只决定支持还是不支持,要求赔偿多少是当事人自己计算的。
中标公示期后如何处理串标
看是否有违法之处
我向乡镇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公布征地批准,以生产机关为由拒绝提供。这合法吗?
您好,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再次申请信息公开,您有知情权,您是想要获取什么信息呢
我的货款有几年了施工单位就是不给,我只有送货清单
送货单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