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有时会出现不利于原告举证的情形出现,所以法律会规定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什么叫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这些侵权诉讼包括: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司法解释和国内的学理解释均把这一规定视为举证责任的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构成要件
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
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形。
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
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5、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无过错或者第三人无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