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工程都是承包制,发包人为了保障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会按照一定的规则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有按月支付、分段结算以及竣工之后一次性结算等方式,结算多少也是有相关行业标准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工程进度款催款函范文
**钢构有限公司公函
**函字(20**)**工程催款第1号
关于贵司清结我司工程款项的催告函
**有限公司:
现就贵司清结我司工程款项有关事宜致函如下:
一、我司于20**年2月11日与贵司签订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由我司承建贵司**工业园机加工车间、铸造车间钢结构工程。合同暂定价为***(大写)万元,合同总工期为85天,机加工和铸造车间施工工期分别为45天。
二、根据合同有关约定,我司按时对施工图进行了会审。机加工车间于20**年5月23日开工,于20**年6月11日完成中间结构验收,经贵司工期顺延签证后于20**年8月10日完工,8月1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铸造车间于20**年8月25日开工,现除屋面部分面板外也已经基本完工。
三、 根据合同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贵司应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5%预付款,施工图会审确定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5%,钢结构主构件进场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25%进度款。围护材料开始进场后三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25%,钢结构施工完工后五日内,支付我司合同总价的10%进度款。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我司除保修金外的余款。截至目前为止,我司机加工车间已经竣工验收,贵司应支付至除保修金***万元外的合同价款,计***万元。
而到目前为止,贵司仅支付了***万元,尚欠***万元未支付给我司。后追加的合同款和最终决算金额由于未进行决算,目前暂时还未计算在内。贵司延期付款已经超过30天,按合同第十四条“奖励和违约责任”有关约定内容,贵司应按未付款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工期予以顺延。
四、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我司现根据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9项赋予的权利催告贵司,在接到本函件后7日内支付我司上述欠款。逾期我司将按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9项以及合同第十四条有关内容,对工程予以停工,工期予以顺延,同时保留追究贵司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等权利。
顺致商祺
**钢构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应由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依据。发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在选用时,既可采取可调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也可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造价中已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固定价格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