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资金拆借往往需要以股票、债券等作为担保,并在接到贷款方通知后的次日即须偿还,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归还时,那么贷款方有权处分担保物。那么国有企业拆借资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国有企业拆借资金规定:
一、国有企业拆借资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就是合法的。
哪些情况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不合法: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7、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8、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资金拆借的含义
资金拆借又称资金拆放,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为调节临时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短期资金借贷活动。拆借数量、利率和期限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由拆借双方协商议定。各银行吸收的存款数量和来源不同,所发放的贷款对象和用途不同,致使其资金在时间上、地区间、数量上存在差异,这是银行间资金拆借的现实可能,调剂资金余缺,充分有效使用资金,这是银行间资金拆借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