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医疗机构中,不同的医务人员有不同的职责,而这些不同的医务人员也根据不同的职责被分为一线医务人员以及二线医务人员,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就需要弄清不同职责的医务人员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医生值班一线二线事故承担的相关知识。
医生值班一线二线事故承担:
病区值班需要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科主任、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值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值班医师指导处理。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人的认定:
1、 任何纠纷一旦发生必须有总结材料。
2、 责任人认定:主管医师或首诊医师为主要责任人。下级医师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技术失误、不负责任、脱岗、不作为甚或推卸责任等产生的纠纷上级医师为主要负责人;手术台上主刀医师为主要责任人;因见习医生、实习生、进修生发生的纠纷,带教老师为为主要责任人;医疗纠纷、事故主要原因属于护理方面的,追究护士、护士长的相应责任;责任人界限不清的视为共同责任。
3、 纠纷发生科室和相关责任人不配合解决纠纷,不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等,均以医务科处理意见为准;故意给医院制造麻烦,挑起医疗纠纷的,医院从行政角度给予从严处理。
4、 经过院内及(或)市级医院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和通过法律途径或上级主管行政部门主持解决,科室和责任人必须认可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