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需要双方都觉得合适,双方协议好才能签订合同,若是一方利用自己的权势,强迫跟对方交易就是不对的了,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有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以爆力、威协方式强买强卖货品,强迫他人出示服务或是接受服务,因涉嫌下述情况之四的,应予以立案侦查追诉: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2、造成受害人轻微伤的;
3、强迫买卖金额一万块以上,或是非法所得金额二千元以上的;
4、强迫买卖多次以上或是强迫三人以上买卖的;
5、强迫他人选购伪劣商品金额五千元以上,或是非法所得金额一千元以上的;
6、别的情节严重的情况,说白了情节严重,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促使不公平交易,不法盈利数额的;
②社会发展危害极端的;
③数次强迫交易的;
④给受害人及家中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
⑤强迫买卖比较严重搅乱市场的。
⑥两人以上相互执行强迫买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