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是属于一种民事侵权,当事人可以要求民事索赔,如果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大家清楚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的应该怎么判吗?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的应该怎么判
1、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毁坏他人财产的,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
3、行政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4、刑事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刑罚。
《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