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时,被执法人员不配合执法,并且采取暴力的方式袭警的,往往会构成刑事犯罪。而有些人可能会为袭警行为提供帮助的,其他人为袭警的人提供工具是不是属于共同犯罪?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为袭警的人提供工具是共同犯罪吗
当事人为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犯论处,依据期在袭警行为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从犯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