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尽可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好就是委托辩护人提供辩护。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刑事辩护人的,有些人实际上是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辩护人的。那么,哪些人不能担任刑事辩护人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如下。
一、不能担任刑事辩护人的人员: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注意:以上4、5、6、7项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8、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不能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10、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能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二、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刑事辩护
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从开始参加起,就有权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进行辩护‘被告人除了可以自行进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并应当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依法辩护时所提出的材料和意见。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以上内容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能担任刑事辩护人的人员以及对刑事辩护进行简单介绍,相关大家阅读之后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另外大家后续有具体疑问的可以向找法网在线律师咨询,事实上,要是涉嫌犯罪被抓被告的,最好就是在本网找个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