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收费,是指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其他诉讼费用。具有经济制裁的性质,是败诉方的当事人对进行诉讼所花费用的合理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关于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等问题,则另以单行法规的形式予以公布。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行政诉讼如何收费
案件受理费: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其他诉讼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1.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2.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