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适用方式

更新时间:2020-09-02 15:49: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罚实行的,那大家是否清楚剥夺政治权利还有那些适用方式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感兴趣的朋友快跟随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吧!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1997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

  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聚众“打砸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

  4.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聚众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渎职罪中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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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适用于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罪刑严重的会剥夺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性质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一种附加刑。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
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用?
你好,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的刑罚制度的一种,简单来说是行为人,被剥夺了被选举为人大代表和选举人大代表等民主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请问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于哪些罪犯?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包括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等的权利。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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