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的登记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8-06 16:21: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当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其他事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通过申请登记的方式进行不动产的公示。不动产变更登记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大家清楚不动产变更登记条件有哪些吗?不清楚的话,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不动产登记有什么作用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法定事项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要证明“物”为谁所有,就是要避免资料分散,重复登记。不动产登记至少有三方面好处:

  1、便于切实维护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束对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混乱状况。

  2、便于提高行政管理机关效率,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损害权利人的利益。

  3、便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物尽其用,定分止争。对老百姓来说,私人财产权属明晰,创造积累财富的劲头会更足,可以预期,物权法如通过,将会给老百姓带来一份实实在在的实惠。

  值得注意的是,老百姓过去依法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有效的,并且,效力不变。

  二、不动产变更登记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6、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7、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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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登记涉及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注意以下事项:1、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3、依职权更正登记;4、依职权注销登记;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以上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
一、不动产变更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不动产变更登记有以下情形: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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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有哪些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不动产登记结果包括哪些内容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不动产证书办理手续有哪些
办不动产证的手续:<br/>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br/>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br/> 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不动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br/>
合法性不动产有什么条件
尚需看具体登记内容,以登记为准。登记为双方的,无论婚前婚后都属于共有。登记为一方的,婚前属于个人,婚后一般属于双方。还有一种情况,婚前首付购买的,婚后领所有权证书,一般也是婚前财产,婚后还贷属于共有。比较复杂,建议将您的具体问题问清楚,以利于我们有针对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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