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与安全质量事故划分等级

更新时间:2020-07-22 11:10: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成为危害人生命的隐形杀手。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那么,质量与安全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量与安全质量事故划分等级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质量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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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等级怎么划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哪些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依据伤亡人数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划分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造成的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数额从少到多,可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1、一般事故;2、较大事故;3、重大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其中死亡人数、重伤或急性中毒人数与直接经济损失,只要其中一项达到相应等级划分标准即可。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哪几级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哪几级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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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而定的
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你好,建议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一共是划分为几个标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追责
属于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以上,100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以上,50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上述等级标准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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