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

更新时间:2020-07-22 09:12: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成为危害人生命的隐形杀手。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1.复杂性

  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2.严重性

  工程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3.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4.多发性

  工程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就象“常见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的全部内容。希望找法网小编找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工地上出了事故责任划分
要看具体事故发生的成因来确定。
工程质量事故谁负责
工程质量事故谁负责
工程质量事故
施工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划分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按过错原则来划分。如果施工单位或其他参建单位有过错的,由上述单位担责;如果工人本身有过错的,按本人的过错程度担责。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划分
划分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按过错原则来划分。如果施工单位或其他参建单位有过错的,由上述单位担责;如果工人本身有过错的,按本人的过错程度担责。
建筑设计质量事故责任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按过错原则来划分。如果施工单位或其他参建单位有过错的,由上述单位担责;如果工人本身有过错的,按本人的过错程度担责。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伤情严重吗,这些涉及的事项都影响责任的认定,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我想咨询一下事故责任划分
你好:现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请问事故责任划分?
这种情况对方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是同等责任。
工地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建筑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正常情况下,建筑工地的责任事故是连带责任,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受伤人员按照相关责任赔偿。
中标公示期后如何处理串标
看是否有违法之处
我向乡镇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公布征地批准,以生产机关为由拒绝提供。这合法吗?
您好,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再次申请信息公开,您有知情权,您是想要获取什么信息呢
我的货款有几年了施工单位就是不给,我只有送货清单
送货单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