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那么,临时杂工雇工协议书怎么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杂工雇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协议涉及范围
甲方安排的工作项目及作业范围。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提供作业现场必备的施工、生活(自带卧具)、安全用品及工具;
2.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劳动纪律、施工安全教育。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甲方代表)的安排、管理与监督;
2、 乙方在甲方安排的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乙方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及作好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以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4、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5、 厂区内施工严禁吸烟,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在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器物;
6、 乙方如果违反安全规定,违章作业,一经甲方发现,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如果造成人员、设备或乙方自身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全负。
7、 在工作时间以外或工作范围以外出现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8、 乙方在现场工作期间,所临时使用的用工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要求,并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协议终止
甲方给乙方安排的工作结束后,若未另行安排,本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雇工受伤赔偿规定
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 形成的权利义务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
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的成分,所获报酬也仅 是劳动力的价值。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雇佣关系中,依现代民法原则,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 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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