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家庭基本都会要剖属于自己的车子,但是在行驶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面对事故,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都受到了损失。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国家法律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里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垫付原则。那么,怎么申请交强险垫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交强险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的垫付责任制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责任和道路交通事故中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责任。在交强险条例中对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垫付责任作出很详细的规定。
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强险垫付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中也有详细的规定。一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逃逸的或肇事机动车没有参保第三者责任险。
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还特别强调了,除了抢救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和损失交强险垫付责任制度不予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交强险垫付责任只能在抢救医疗费用限额之内给予垫付,并且这些赔偿本来就不应该有保险公司承担,只不过是处于抢救医疗优先的原则。
怎么申请交强险垫付
交强险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将提前垫付赔偿金,再向肇事车主追偿的三种情况: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车祸;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
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垫付范围同样很广,首先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其次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交强险垫付要什么材料
交强险垫付需要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
二、交通事故受案登记和简要案情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证明材料
六、抢救费用清单
七、《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
八、治疗医院银行账户资料
九、其他证明材料(病历,含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影像报告单、检验报告、护理记录,病程记录等)
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不明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逃逸等,不能提供第三项至第五项有关材料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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