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是企业吗

更新时间:2020-05-07 10:15: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我国, 一般做生意都会优先考虑合伙经营,一方面,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更为灵活、任意性规范更多,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约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有限合伙的高效运作需要保证普通合伙人的决策管理权利,对有限合伙人权利边界应当有所限制。。而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那么,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是企业吗?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是企业吗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个人,而且必须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百法人代表。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度伙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则的约束;问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答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可委托超过两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没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吗

  不可以。合伙企业都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因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仅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权力便受到相应的限制。因此,对于有限合伙人而言,其不能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也不能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事务但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事务的执行交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但这并不意味这有限合伙人就完全无法参与合伙企业事务了。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上述八项行为皆属于有限合伙人对其投资权益的保障措施,而非对合伙企业投资管理事务的干涉,因此法律并不将上述行为视为禁止性行为。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法。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是企业吗的全部内容。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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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都有什么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换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重组,权利义务没有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借新还旧时,旧债已履行。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企业重组债务怎么办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 1、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可分为债务人自行重组、债权人申请重组; 2、根据重组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部重组和部分重组; 3、根据重组标的不同,可分为资产重组股权重组; 4、其他重组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债务重组期限一般需要多久
债务重组期限一般需要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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