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措施,申请人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和去法院起诉差不多,可以在起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起诉时一并申请。那么,诉讼保全续保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讼保全续保申请书范文
财产保全续保申请书
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XX
住所地:XX市XX区XX镇XX路X号
被申请人:XX市ZZZZ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ZZ
住所地:XX市XX区油车港镇经济开发区ZZ路东侧Z幢Z楼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续冻被申请人在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为(3585001001000ZZZZZ)内存款,保全金额为40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XX市ZZZZ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业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了(2011)嘉秀泾商初字第25X号民事判决书。但因被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出上诉。现申请人XX市ZZZZ有限公司在一审时提出的财产保全将到期,且为使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故申请人请求贵院采取保全措施,续冻被申请人在上述银行帐内的存款,金额为40000元。
此 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诉前保全负责部门各地法院操作不一样,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并执行,有的是立案庭受理交给执行庭执行,还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后分到审判庭,再交给具体审判该案的承办法官执行。诉讼保全则一律由承办该案的法官执行。因此,具体法律根据确实是空白,主要看各地法院操作惯例。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处于保全状态当中的标的物忽然要请求进行更换的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少见的,无论是变更诉讼请求还是变更保全的标的物这都是有法可依的。可是,就变更保全标的物的这件事情而言,如果担保人无法提供和原来标的物等价的财产法院通常也不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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