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着汽车的全面普及,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也发生的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处理如果双方都不满意,这就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都会涉及刑事和民事诉讼。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后,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自己也有权利做最后陈述。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被告人最后陈述词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罪最后陈述词应该怎么写
关于交通肇事罪最后陈述词应该怎么写的问题,解释如下: 严格来说,刑事案件中的“最后陈述”是刑事被告人的事情,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但也可以放弃。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最后陈述是专门的一个环节。在该权利的性质上实际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该权利的行使主要是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阶段,在刑事判决以前由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上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最后陈述的内容不受限制,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范围,可为自己做罪轻辩护、无罪辩护,可要求法院从轻发落等,没有规定的格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最后陈述本质上仍是被告人的自辩,是辩护权的一部分。但同一般意义上的辩护权相比,最后陈述权有着独特之处:一是最后陈述的主体仅是被告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辩护人代为行使;二是只有被告人一人在法官主持下进行陈述,不存在控方的辩驳,被告的意见可得以充分提出。
交通肇事罪刑事被告人最后陈述词
最后陈述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害人家属:你们好!今天,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非常悔恨,内疚,对被害人的死亡表示哀悼,并向家人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对于当天事发时,我一直都没有离开现场,通过朋友打电话报案,我在事发现场救人,并将被害人送到医院,我也是提前预垫付医疗费,积极抢救被害人,并且安排我的家人一直陪护着,我希望能用一切方法挽救被害人。可是没办法,后来人去世以后,我也积极提前就垫付了丧葬费,为能抚慰家属心灵,我个人认为我这是属于自首的情节。再有就是,今天虽然被害人家属并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我也愿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主动的竭尽全力、尽我所能,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是,我是一个农民,三个孩子,家庭也比较困难,我可能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我希望被害人家属能理解,我愿意分期支付赔偿给被害人家属,也请求审判长能安排庭外调解,我一定会积极主动赔偿,以换的家属们的原谅,谢谢。最后,请求法院给我一个机会,念在我初犯,并自首且主动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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