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0-03-24 14:53: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现在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年轻人们每天忙碌与工作、学习,而忽略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对于父母的赡养,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那么,婚姻法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法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

  一、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二、继子女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实践中,以下两个问题需要明确:

  1、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虽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再存在,但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事实不能消失,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因此,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成人且有负担能力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尽赡养抚助的义务。

  2、继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或生母再行结婚,子女与继母或继父之间形成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对于继子女主动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

  三、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子女赡养老人最新法律规定
对于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两条: 1、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具有赡养的责任; 2、对于成年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除此之外,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状态而消灭; 3、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儿子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1、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2、赡养人应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孩子有义务赡养父母。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子女赡养的法律规定,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你需要了解具体哪个内容和规定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你需要了解具体哪个内容和规定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赡养费应该是保证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体给老人多少赡养费,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经济水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确定。如果有多个子女的,由子女根据各自的承担能力共同分担。
如无配偶,谁能领取丧葬费?
你好,有其他近亲属吗
母亲再婚,是单亲家庭吗?
法律分析:1、单亲家庭是指夫妻离异、一方死亡、夫妻分居等形成的由子女和其中一方共同组成的家庭2、由于丧偶、离异、分居、未婚先孕等或者构成家庭主体的成员不齐全的家庭.由母亲或父亲单个抚养的孩子即为单亲家庭的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了。他有现在的老婆结婚了,然后我跟他现在的老婆的前任老公。是朋友关系。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这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一方出于结婚目的的财物赠与,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
我老公坐牢两年3个月出来,去年10月释放到现在我都没有和他见面,分居状态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可以判离婚的,若仅仅是分居满两年,且不存在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不能判离婚。且前述的“分居”,要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导致不在一处居住,不履
大家都在问
  • 341人咨询过
  • 816人咨询过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