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是一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的事情,但是收养并需要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之后,才能进行收养弃婴。我国对收养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去办理收养公证。那么,私自收养假报警捡到弃婴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私自收养假报警捡到弃婴
私自收养是不被承认的。
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需要认真进行询问,做好询问笔录,并填写《弃婴、儿(疑似)捡拾证明登记表》、《弃婴、儿(疑似)捡拾报警证明登记表》。询问完成后,派出所应当告知市儿童福利院,并会同福利院在24小时内将捡拾弃婴儿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在此期间,儿童福利院派人履行临时监护。
捡到弃婴千万不能私自养起来,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由公安部门先行寻找其亲生父母,先证实其弃婴身份。之后,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得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再到所在单位或者社区、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最后,收养人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切记,只有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收养人,才能收养弃婴。
二、什么情况下才能收养弃婴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弃婴的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收养弃婴:
第一,无子女;
第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第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第四,年满30周岁。
符合收养条件后收养弃婴的程序:
1、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2、接着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3、同时,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第15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因此,根据《收养法》和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收养无法查找生父母弃婴的,民政部门在登记前必须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凭收养登记证就可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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