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人们常常对设计和施工阶段比较重视,孰不知,工程建设各阶段紧密衔接,互相制约影响,所以工程建设的每一阶段均对工程质量的形成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大家要注意建筑工程的施工。那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7.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8.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4.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 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验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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