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2018-06-22 10:12: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前,我国尚未全面实施房产税政策,只是有部分试点城市,那么,房产税有哪些税收优惠?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房产税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五)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六)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八)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九)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十)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十一)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十二)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十三)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十四)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十五)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十六)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十七)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十八)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十九)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以上便是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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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 纳税 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 地税 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就业和再就业税收优bai惠政策:所谓的就业du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就是zhi持有《dao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一种比较低的标准来缴纳税费就可以了。这种缴纳税费的基本标准就是每户每年8000元为一种限额,然后再一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以及其他的一些税费,并且是有一定的限额的,这个限额标准就是最高只能上浮20%。 高新技术、软件开发、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政策: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不收取营业税是可以为大家起到节税的目的,另外还会有研发费用的扣除,这样就能够将总税费降到最低。 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优惠政策:部分农副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农具等适用13%增值税税率。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免征蔬菜、部分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这些就是对于农夫产品的一些基本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这些政策能够让大家节省大量的税收,降低税收支出,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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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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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房屋确权需具备什么条件 进行确权的房屋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 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4、经过公告,没有人有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