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案件在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情节是比较严重的,如果我们发现当事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可能就会进行逮捕,那么这个逮捕通知书是谁进行下发的?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律当中有着许多罪名,只要被法律进行验证就会予以逮捕等待判处刑罚,而对于所犯罪行的不同,所导致的罪名也是不同的,甚至有的时候看起来非常类似的犯罪行为,罪名也是不同的。那么逮捕后罪名可以改吗?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逮捕通知书是谁下发的?
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公诉,逮捕证由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批准。涉嫌何种罪名,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侦查阶段的期限一般为37天,案件有可能已移送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为家属,你们是无法会见当事人的,需要委托律师会见,详细了解案情,提出具体解决的方案。
逮捕通知书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都可以发出。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逮捕通知书发出去后,由公安局执行逮捕。发逮捕通知书是办案的一种程序。
逮捕后罪名是否可以改?
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逮捕通知书通常是给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并且还需要家属签字,逮捕通知书通常是公安机关进行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批准,需要由公安机关下达逮捕通知书给家属签字。可以看到在我国在逮捕之后审查的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可以对罪名进行更改,而不管是人民法院还是检察院,都有权利对罪名进行更改,而如果对于罪名不符的建议请及时联系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进行上诉。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